办好群众“心头事”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,能够反映人品,反映作风。小事小节中有党性,有原则,有人格。”小事连着民心,细微之处既见精神、又见品德,看似平凡琐碎的日常点滴,恰恰是检验初心、锤炼担当的重要标尺。党员干部当涵养“慎微”之心,常积尺寸之功,切勿“小视”小事。
何为“小事”?对人民群众而言,门前路平不平、家中水压够不够、孩子上学远不远、老人就医难不难,这些家长里短,在群众眼里就是实实在在的大事、急事、难事。这些“小事”或许没有轰轰烈烈的声势,却直接丈量着民生的温度、标注着幸福的刻度。群众的获得感,往往不在轰轰烈烈的大工程里,而藏在一盏路灯的明亮、一条管道的通畅、一次办事的顺畅之中。把群众的“小事”放在心上,群众才会把干部记在心里。认清“小事”的分量,只是第一步;更须弄明白,为何“小事”不可“小视”。
“小事”虽微,却意义重大,绝不能漠然置之。所谓“堤溃蚁穴,气泄针芒”,小事连着大局,细节关乎根基。把一件件“小事”办实办好,就是在一点一滴中夯实信任的基石、厚植执政的沃土。党员干部当把“小事”办到群众心坎上,既要在认识上“致广大”,更要在行动上“尽精微”。
校准“政绩观”,立好“风向标”,把民生小事当作履职尽责的大事来抓,始终摆正干事创业的出发点,看是不是把为民办事、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,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。俯下“身子骨”,听懂“弦外音”,用好“四下基层”工作法,多往田间地头走一走,多坐群众家里小板凳,学会听懂那些没说出口的难处,推动矛盾隐患在一线发现、源头化解。织密“责任网”,拧紧“责任链”,对群众反映的“小事”,职责范围内即接即办、事不过夜,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,一时难以解决的明确时限、挂账销号,涉及多部门的由牵头单位主动协调、联动联办;更要注重举一反三、由点及面,从解决“一件事”中提炼出办好“一类事”的长效机制,健全回访追踪闭环,确保件件有回音、事事有着落。
于细微处见精神,于点滴中见担当。民生小事,看似琐碎,却连着千家万户的冷暖。把“小事”办好,群众的信任就会在日复一日的踏实工作中不断生长,发展的根基就会在一件件实事的落地中日益坚实。